规则V. 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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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成员人数,选择
执行委员会由主席组成, 当选总统奥巴马, 前总统和理事会每年从其成员中选出的另外4名成员. 

第二节. 主席,会议记录
主席应主持执行委员会的会议,秘书应保存会议记录. 执行委员会每次会议的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分发给理事会成员. 

第三节. 权力
执行委员会可在理事会会议间隙行使理事会的所有权力和履行理事会的所有职责, 执行委员会除外, 除非理事会另有授权, (a)修订附例, (b)制订有关提名或选举的规则, 或(c)发起对澳博app公会成员进行公民投票或投票. 执行委员会应履行理事会不时规定的职责.

第四节. 公共表达式
除非获得理事会授权,否则澳博app公会不得就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关注的立法事项或对澳博app公会成员具有重大重要性的立法事项公开发表意见. 

第五节. 会议
执行委员会应在主席的召集下开会, 或经3名委员在24小时前提出书面申请,由秘书提出. 五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 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委员的行动即构成委员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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